上週六是孩子學校的校慶,除了園遊會之外,還有運動會。
一年級的新生,參加的比賽有班際的趣味競賽及個人五十公尺賽跑。在校慶前幾天,老師有安排新生練習比賽,小樂回家告訴我:「媽咪,因為今天只是練習賽,所以我沒有特別跑很快,只跑了第二名!」我聽了之後想:「不會吧?這麼小就瞭解練習賽和正式比賽的差別啊?太會投機取巧了吧?」
校慶當天,我雖然忙著彩虹志工攤位的義賣,但還是特別抽空去看她的賽跑。這位小妞在比賽時,一面向前跑,卻一面轉頭看旁邊的同學,以確定她是不是跑第一。雖然她輕鬆得到第一名,但我看得心驚膽跳,擔心她沒看前面,很容易跌倒。
昨天她跟奶奶說,賽跑第一名的獎品是筆記本,有位班上的同學跑第二名,得到螢光筆,想跟小樂交換,她爽快的答應了(因為她覺得螢光筆也很棒)。後來有另一位同學A來跟小樂說:「我之前就知道第二名的獎品是螢光筆了,我很想要,但我跑不到第二名,所以沒辦法得到,妳可以送給我嗎?」小樂回答:「我也很想要啊!不然,妳需要用的時候來跟我借!」沒想到這位A同學竟說:「可是我在家裏也會需要用到耶~妳就送給我嘛!」後來小樂想到的「解決辦法」是:「輪流帶回家!」奶奶聽了之後,雖不能接受她的寶貝孫女竟然"有被欺負之嫌",但還好有"正向思考",對小樂說:「妳和爺爺一樣,很善良。但那是妳的東西,妳明天就去跟她要回來!不要和她輪流帶回家。」
我今天才得知此事,心裏有點百味雜陳,雖然獎品都是小東西,小樂樂於分享的心態也很好,但總覺得她有點屈於朋友的需要而放棄了說不的權利。另外,她原本已和朋友「達成共識」,但卻又因奶奶的話而壞了原議........似乎也是需要討論的部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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